索 引 号: | D26050-1000-2020-0009 | 分 类: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责任部门: | 遂川县教体局 | 发文日期: | 2020-01-10 09:12:41 | |||
标 题: | 遂川县教体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有效性: | 有效 | 浏览: |
遂川县教体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遂川县教育体育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遂川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电子邮箱:scjyj447@163.com,联系电话:0796-6322447)。
(一)概述
1.加强了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准确、有效地施行,在《条例》开始施行后就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局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股室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遂川县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安排具体经办人员,办公室主任与具体负责人负责审核、编辑、发布信息等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健全了工作程序。根据《政府信息条例》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认真落实保密审查制度,需要公开的事项由相关股室站制作成公开信息文本,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定后报电子文档至局办公室,然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平台进行公开。信息公开前进行了严格的保密审查,涉密信息都未公开,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3.落实了配套措施。2019年,我局加强了全县通讯员队伍建设,保证每所学校有通讯员,及时获取全县教育工作信息,经审核后及时在省市教育信息网、县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井冈农廉网、遂川县教体局微信公众号发布,进一步提高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4.加强了学习宣传。组织中小学学校信息员进行通讯员培训,做到每校都有通讯员每校都能发通讯。各中小学将学校所做的特色工作,感人事迹积极向各报刊网站报稿或利用美篇、微信公众号向社会传递遂川正能量、传播遂川好声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完整、准确、及时。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公开各类教育信息428条,2017-2018年累计914条,同比增加4.33%。
在公开类别上,遂川县教育体育局编文号文件,都进行了公开。各职能科室站主要办事项目的办事程序及执法依据,重大项目的采购招标,招聘公告、人事变动、主要活动、比赛、评先评优结果及新闻动态等也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在公开形式上,坚持以吉安教育网和县政府网站以及教体局微信公众号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及时将各类信息向社会公布,让社会各界全面、及时了解遂川教育。进一步加大了政务公开栏的公开力度,局里的相关信息均在栏内公布,保障了干部职工和社会的知情权。同时,着力加强了在吉安教育信息网、省教育电视台上的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了信息公开渠道,回应社会关切,树立了全县教育系统良好形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不涉及收费与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比如,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质量有待提高,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公开教育信息的力度有待加大,信息制作的规范性有待加强。2019年,我局将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以更加科学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使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一是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信息意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提高责任意识,确保及时完成各项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充分发挥网站功能,促进公文类信息公开与办事项目公开的有机结合,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二是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质量。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在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基础上,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通过多种渠道公布教育工作各项信息,方便群众获取教育动态信息。三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480 | 420 | 195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6 | -18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1 | ||
行政强制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6 | 2975.377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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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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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质量有待提高,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公开教育信息的力度有待加大,信息制作的规范性有待加强。
改进情况:协调各股室的工作,加强文件信息制作的规范性,加强文件信息审核,切实提高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单位负责人:林文平 审核人:叶琼华 填报人:李发明
联系电话:07966322447 填报日期: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