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D26--2023-0169 分 类: 政策解读
责任部门: 遂川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3-02-23 15:02:24
标 题: 【文字解读】社会救助专栏二:如何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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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社会救助专栏二:如何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  1.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江西省社会救助申请及核对授权书》;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非共同生活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以提供户口簿、护照等公安部门发放、认可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前款所述对象因在外地无法在《江西省社会救助申请及核对授权书》上签字、按捺指纹的,应当提供《个人委托授权及法律责任声明书》。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履行授权核对其家庭及家庭相关成员经济状况手续,并自觉配合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评估;

  (2)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无虚报、隐瞒、伪造;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与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如实申明。

  3.程序:

申请(以家庭为单位,由任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以家庭名义向户籍所在地或一年以上实际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也可通过赣服通进行网络申请)→受理公示家庭经济状况评估乡镇审核确认报县民政局备案和发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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